7月9日,消费者殷某向迁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,称其于5月29日在当地某购物广场购买一双价值479元的FATO皮凉鞋,穿着一个多月后,发现该凉鞋先后出现鞋带断开、鞋底裂痕等问题。7月8日其找到销售人员,销售人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,要等店长出差回来再处理。7月9日,消费者再次找到商家,店长认为:系消费者人为所至,可以进行维修。双方就此无法达成共识,殷某向迁安市消协进行投诉。
迁安市消协受理此案后,组织相关人员到该购物广场了解情况。经核实,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。调解员详细地向商家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“三包”的相关规定,并对其不当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。最终,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,承诺要诚信经营,认真履行好经营者的法定义务,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并按原价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手续。
当消费者拿到退回来的货款时,脸上露出了笑容,对迁安市消协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。
(张佐军)